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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ny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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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的鬧大了 國際媒體競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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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803 發表於 2009-7-7 20:21: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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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昇等控告美國政府案。已於美東時間七月六日上午十一時,向美國最高法院遞件,法院受理,按美國法律規定,從六日起算,國務院有三十天的回覆期,回覆後十天,原告可在十天內做第二次再答覆,最高法院在今年九月二十九日,必須決定是否提審本案。

這是台灣人首次在美國最高法院訴訟。英國BBC、美國之音、波士頓觀察報、日本國民新聞等媒體大篇幅報導此案。 原吉林志昇說,美國最高法院一年平均接受八千五百個案子,其中只「提審」一百五十件,僅一.七%的機率。

林志昇強調。此案是要求美國讓出生於台灣的人,依舊金山和約及聯合國憲章的自治精,協助成立台灣平民政府、建立國家,而非受制台灣關係法,繼續由「台灣當局政權」控管居住在台灣的人,包含流亡來台的中國人,導致本土台灣人生活在「無國籍」、「無政府」及「政治煉獄」中。

Roger Lin appeals to Supreme Court!
http://www.examiner.com/x-1969-B ... bama-remains-si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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