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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希望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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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裔男子在美被判假结婚将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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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人間 發表於 2011-12-26 02:29: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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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名男子的上诉并维持移民上诉委员会原判,拒绝该名男子去除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同时勒令其迅速出境,原因是该名男子当初婚姻被判定为假结婚。( d- A. t' [8 }0 C; Q8 q5 ]  {& V1 M, X

6 ~  |7 U, R- K& x' w该名男子为多米尼加裔,和美国前妻于2001年3月23日结婚,然而婚姻未维持两年,两人离异。因为两人婚姻生活的结束,所以不符合夫妻共同递交I-751去除条件式的情况,于是该名男子单独提出I-751申请。) R8 V2 L; V( x/ |

7 W. [3 P" e3 e& G0 j$ Y2 ^' b在法庭上,移民法官对该名男子及其前妻所提供的证明和口供进行审查。虽然证明文件有两人2001年和2003年的联合报税单及共同注册某俱乐部成员的证明,但是两人的口供大相径庭,例如男方在描述当初结婚并无提前计划,只有牧师和两名见证人在场而女方陈述是当初有请双方的亲朋好友,男方无法说出女方与前夫所生儿子的名字,以及对女方之前从事的职业一无所知等等细节问题让移民法官判断当初的婚姻为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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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男子之后提起上诉,认为自己结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移民,是真诚地想与对方步入婚姻,移民委员会的判决剥夺了其应有的权利并会造成其今后永久无法移民美国。最终,上诉法院对其上诉做出驳回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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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LawChina点评:与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结婚不满两年,申请获得的绿卡是两年条件式绿卡,在结婚满两年前90天内需提出去除条件式申请转为正式绿卡,如果婚姻终止,需单独提交I-751正式绿卡申请。此案例中的男子即属于该情况。婚姻终止,单独申请正式绿卡,要求证明当时婚姻的真实性,离婚非原本所愿,一般来说单独申请都需要面谈,一旦申请被拒,申请人就会失去身份,被驱逐出境。单独申请的难度比较大。此类申请的条件、程序、材料等内容,可参考USLawChina相关文章《结婚移民,条件式绿卡如何转正式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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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名男子提供的证据确实不充分以外,USLawChina认为其不了解申请I-751去除条件式身份的相关规定是关键(相关规定请参考:USLawChina操作指南《去除条件式婚姻身份-婚姻终止》或网上律师服务去除条件式婚姻身份-单独申请。相信之前他和其美国公民前妻结婚时有经过严格的申请手续和考证婚姻是否属实的面谈,既然能拿到条件式绿卡,表明其之前的结婚真实性、结婚意图是被移民局所接受的。但是,并不了解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对婚姻真实性的要求更高,对于婚姻真实性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面谈程序,没有经过准备,不懂得如何加以证明,即使曾有真实的婚姻,都有可能被认定成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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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关两人口供不一致的疑点多多。现实生活中,很多男子连结婚日都睡过头,所以记不清结婚时的情况及女方与前夫所生儿子的名字也不足为奇。更何况欧美人向来对自己的隐私非常在意,所以不清楚女方之前的工作也是情有可原。但在申请时,如果让移民局看到的都是这些,不想被认定为假结婚都比较困难。一旦被判定为假结婚,如案例中的男子,不仅失去移民身份被驱逐出境,而且由于婚姻欺诈,之后永久不得移民美国。所以,USLawChina建议读者如果有此类申请,尤其是比较复杂的单独申请情况时,咨询有关律师,获取专业的帮助是有极大帮助的。* _) |2 u! W! B9 ]* ^' G% O! ]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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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U! ^* [, Y" `* \- j文章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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