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4# Hua
請找律師問清楚,一切以律師為準,以下的說明僅為個人的認知:
OPT是站在F1
您要轉到H1,公司還得要申請PERM,才後才能以您為benificiary申請140,通過後,才能走到 485這一步
時間要看您是申請那一類,理論是E2
H1和L1 允許有dual intention,所以離境是沒關係;但您在美國file petition,理論上職位是美國公司create的位子(在美國且老美沒有適當的人);綠卡沒拿到就外派,好像....
大陸和您服不服台灣兵役沒關係;您會遭遇的問題是,您拿台灣護照,護照的效期(十六歲以前出國是十年護照,以後的是二年管制護照),您拿台灣護照申請台胞証,台胞証到期了,您又得拿台灣護照去申請,若您的台灣護照不能換新,台胞証更新就下不來,那大陸也呆不了
考慮清楚再做,一定得拿到綠卡才保險;而且拿到綠卡后,要一整年不離美國;然後才由美國公司外派中國;您的美國公司要為您file一種文件,以確保您的綠卡居住不至於中斷,不一定要半年入境美國保有綠卡身份
以上的一些資料,提供您去找律師時可以問或確認的一些東西;一切要穩紮穩打
祝福 順心! |